人妻愛玩「性愛大怒神」對象竟是他!

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潘姓男子與一名張姓女老師在網路上認識後,竟各自隱瞞已婚身份,與對方發展出婚外情。兩個人平常以「老爺、夫人」互稱,聊天內容露骨:「我想要⋯一直都濕濕的…我們下次再試試,好嗎,一定要弄死夫人!」直到某天潘男發現對方竟是已婚的人妻、人母,想切斷不倫戀,但女方不肯放手,潘男另創帳號,一人分飾二角,以未婚妻的口吻向張女丈夫告密,反而使戀情曝光。

▲人妻出軌與小王玩性愛大怒神。(示意圖/資料畫面)

41歲的潘男與38歲張姓女老師2014年8月在網路上認識,隔月兩個人隱瞞已婚身份開始交往,還以「老爺、夫人」互稱,隔年1月,潘男發現張女竟然已經結婚,而且已為人母,想斬斷不倫戀,對方卻不肯,他靈機一動,一人分飾二角,創立新的LINE帳號,以未婚妻的口吻,傳訊給張女,反遭對方諷刺:「「哇!你真的很行喔!對付兩個女人!你好髒喔!」等話,張女並質疑潘男為何劈腿。潘男眼見無效,乾脆用「未婚妻」的口吻找上張女丈夫,不倫戀因此爆發,張女與潘男決裂,對方丈夫也向他提告。

張女丈夫提告潘男與老婆偷情,還提出兩人的曖昧的對話紀錄,潘男說:「我只喜歡我固定的口味,但夫人喜歡什麼體位,我一律奉陪!」張女則回答:「背後,大怒神!我喜歡老爺公主抱。」還撒嬌:「老爺…我想要,你要快點回來啦,一直都濕濕的…我們下次再試試,好嗎,一定要弄死夫人!」

案件到了法院審理,檢方起訴潘男於2014年某日與張女在溫泉旅館涉及通姦一事,堅稱那2天「都在畫圖」,並沒有發生關係。但法官並不採信這樣說法,一審依妨害家庭罪判潘男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但潘男上訴自稱2017年罹患鼻咽癌開刀,希望輕判,日前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定讞。而民事部分,張女丈夫同時提告要求200萬賠償,法官認定兩人只有被刑案論罪的一次通姦行為證據明確,今年4月僅判潘男應賠2萬5千元,可上訴。至於張女事件爆發後還對潘妻嗆聲:「我要人」,前年判決應賠潘妻2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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