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離婚前夕「凍未條」摩鐵戰姦夫 鹹濕簡訊老公氣炸

人妻離婚前夕「凍未條」摩鐵戰姦夫 鹹濕簡訊老公氣炸 121
人妻離婚前夕「凍未條」摩鐵戰姦夫 鹹濕簡訊老公氣炸 121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已婚女子小真(化名)今年5月初與丈夫阿成(化名)離婚,但卻在離婚前夕利用公司午休時間,和姦夫相約摩鐵激戰,結果因為妻子傳訊給姦夫「誰知道你突然撕開絲襪就插進來了」,被阿成看到後火大將姦夫告上法院,並求償100萬元,全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姦夫因為侵害阿成配偶權,要賠償35萬,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真與阿成結婚約11年多,但2人已在今年5月7日辦理離婚登記,可是在4月22日當天,小真卻利用中午午休時間,與外遇對象相約摩鐵激戰,根據檢警掌握的簡訊內容,小真傳訊問姦夫「你可以休多久」,姦夫回應「我可以休很久」、「我想插妳久久」,小真則回應「老公、開好微風等你」,並告訴姦夫摩鐵房號。

兩人事後又傳訊討論當天性愛過程,內容鹹濕露骨,「我還以為有前戲」、「誰知道你突然撕開絲襪就插進來了」、「但很爽」,孰料這些訊息全部被阿成看到,阿成根據小真手機的路線圖,發現她5月2日在台南都會公園晃了1個多小時,因此認為妻子和姦夫在公園幽會,因此提告姦夫並求償100萬元。

全案審理時姦夫辯稱,他在網路上認識小真,兩人從4月22日開始交往,他知道小真有老公,但小真說2周後可能會離婚,並未與她發生性行為,且4月22日當天他在上班沒有請假,其它內容也只是情侶間的情話,並不能證明兩人有上床。

不過姦夫的說法未獲法官採信,認為對話內容已顯示兩人曾在摩鐵發生性行為,判姦夫侵害配偶權,應賠償阿成35萬元,全案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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