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團體籲儘速通過難民法 落實國際人權法標準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周宇修(左起)、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衣索比亞裔尋求庇護的Tesfay Kiros盼政府儘速通過難民法。(台權會直播畫面)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周宇修(左起)、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衣索比亞裔尋求庇護的Tesfay Kiros盼政府儘速通過難民法。(台權會直播畫面)

6月20日是世界難民日,台灣人權促進會及國際特赦組織在今天(17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該透過修法或建立難民庇護制度,以完成台灣的人權保護機制;或至少在「入出國及移民法」中增列「不遣返原則」的具體條文,讓國際人權法的標準落實在難民及尋求庇護者身上。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周宇修在記者會中指出,自2013年統計至今,總計將近50位、來自12國的外國人曾經或正透過民間團體向台灣政府提出庇護需求,但很可惜從來沒有一位真正被政府承認並接受庇護,無法自由、有尊嚴的生活,尤其在去年疫情期間,他們甚至連口罩都無法取得。

周宇修表示,政府在2019年為因應「反送中」,提出香港人道救援行動專案,立法院也在今年上半年通過撐緬甸的決議,但就長遠而言,將庇護機制法制化絕對有其必要,因此他呼籲行政團隊及立法院儘速通過難民法,以完成台灣的人權保護機制,不要再用一些似是而非的因素耽誤立法。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也指出,其實我國沒有編列任何預算照顧難民個案,但這些來台尋求庇護的人沒有明確機制可以提出申請,也無法透過身分審查被賦予居留權及工作權,因此他們在台灣無法合法工作、自食其力,必須過著躲躲藏藏的日子,對它們形同二次傷害。

她指出,雖然我國不是聯合國會員,至今也沒有難民法,但不遣返原則是國際強行法的規範,仍須遵守,在此情況下,必須有一套運作的機制、一個明確的流程及法源依據。邱伊翎:『(原音)當政府不提供任何協調機制,只是讓這些人持續陷入一個尷尬的困境而已。在世界難民日的前夕,我們也要再次的呼籲政府盡速提案,並且通過難民法,同時也要在「入出國及移民法」裡面增列可以落實以及遵守國際法上面的「不遣返原則」的具體條文,讓國際人權法的標準真正落實在難民及全球庇護者的身上。』

來自衣索比亞、在台灣超過3年,將在明年完成博士學程的Tesfay Kiros也說明他的家鄉正因政治衝突面臨嚴重的武力攻擊,由於他曾發表文章評論國家的政治與社會結構,若返家將危及人身安全,因此希望能台灣能理解他的處境,讓他能夠透過工作居留或難民庇護留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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