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會發表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 陳菊:盼助台灣漁業永續發展

國家人權委員會發表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主委陳菊表示,接軌國際標準,才能留住好的漁業勞動力,助台灣漁業永續發展。(歐陽夢萍 攝)
國家人權委員會發表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主委陳菊表示,接軌國際標準,才能留住好的漁業勞動力,助台灣漁業永續發展。(歐陽夢萍 攝)


國家人權委員會今天(30日)舉辦「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發表會」,以監察院6件外籍漁工調查報告為基礎,深入探究外籍漁工人權問題,並納入34個跨國NGO對「終結遠洋漁業強迫勞動」的訴求,對制度上的缺失提出改善建議,希望能逐步與國際標準接軌,保障外籍漁工人權,並協助台灣的漁業永續發展。

國家人權委員會今天發表「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擔任召集人的人權會主委陳菊表示,包括漁工來源國、漁獲市場國、民間團體及國際組織等,都多次指出台灣的遠洋漁船存在系統性的勞動剝削,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專案工作小組,彙整監察院歷年來6個重大外籍漁工人權相關的調查案件,釐清系統性問題後提出專案報告。

報告中整理出亟待解決的漁工人權問題,包括境內與境外聘僱漁工適用的法令有所不同、政府對遠洋漁船發生強迫勞動的調查能量是否不足,以及外籍漁工面臨不公平待遇時申訴管道,特別是關於工作環境及薪資的保障。陳菊:『(原音)漁船的生活環境跟岸上的相關設施是不是符合國際公約的條件;怎麼樣確保漁工及其家人能確實足額領取到應有的薪資,還有怎麼樣來強化、監督、還有管理仲介機構,來建立一個合理公平的機制。』

人權會委員王幼玲建議行政院拉近現行制度與勞動基準法及國際勞工組織(ILO)「第188 號漁業工作公約(C188)」的規劃落差,逐步提升外籍漁工勞動條件。王美玉呼籲透過強化國際合作,針對權宜船上的勞動人權建立檢查法制,逐步推動漁工薪水直匯機制,避免被仲介雙重剝削。紀惠容委員則認為有必要建立跨機關聯合查緝平台,並釐清勞資爭議與勞動剝削之界線。

陳菊強調,台灣必須與國際標準接軌,才能留住好的漁業勞動力,並協助台灣漁業永續發展,而保障漁工基本人權,則是台灣漁業永續發展最重要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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