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觀察:北韓司法制度下 人不如動物

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 (網路圖片)
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 (網路圖片)


設在美國的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 HRW)今天(19日)針對北韓晦暗不明的司法程序發表報告。報告指出,刑求、羞辱、強迫認罪在北韓的審前拘押制度下,司空見慣,對待人民比動物還不如。

人權觀察組織對數十名曾遭北韓拘押者和官員進行調查,得出這份報告。報告中說,北韓拘留中心不人道的狀況,等同是刑求。

擁有核子武器的北韓,被聯合國和其它西方國家批評者指控嚴重違反人權。外界對這個封閉國家的犯罪司法體系,幾乎一無所知。

接受調查者告訴人權觀察組織,被拘押者遭受的不當對待,在預防性拘押的初期階段,「特別嚴厲」,包括棍棒毆打或拳打腳踢。

一名北韓警官表示:「規定指不能有任何毆打,但在調查和預備審查階段,我們必須取得認罪自白…所以你必須打他們,才能取得認罪。」

曾遭北韓拘押的人表示,他們被迫站立在地上、跪下或雙腿交叉,一天至少16小時,即使稍微動一下,就會招來懲罰。

懲罰的方式包括毆打或繞著場地跑1,000圈。毆打的方式則是用手、棍棒或皮帶。

遭拘押者Park Ji Cheol表示:「如果我或其它人在監獄中走動,警衛就會叫我們把手伸出監獄的柵欄外,然後用他們的靴子踩過我們的手。」

另一名遭拘押者Yoon Young Cheol說,在那裡,「你受的對待比動物還不如」。

部份女性拘押者在受訪時則表示,在監獄中遭到性暴力。今年50多歲、在2015年逃離北韓的Kim Sun Young控訴,她曾在拘押中心遭調查人員性侵,她根本無力反抗。

人權觀察組織在報告中呼籲平壤當局「停止在拘押中心的刑求、不人道對待」,同時也呼籲包括南韓、美國以及聯合國會員國「公開或私下對北韓政府施壓」。

原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