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什麼時候結婚、生小孩啊?

作者:孫晴(服務業)

分享網站「Daily View」曾列出過新年長輩最愛問的問題前10名,其中「什麼時候生孩子?」名列第七名、「什麼時候結婚?」名列第一;而「什麼時候生?」、「什麼時候生第二個?」,這樣的話題已經不是老掉牙的問題,國內目前正面臨少子化國安危機,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認為問題之一是缺人照顧小孩,在男女平等原則下,他建議女性也應服照顧役,幫忙照顧別人的小孩,讓民眾敢生小孩;但筆者推測他一定沒有自己照顧過小孩,通常問生第一個小孩的夫妻,他們都會因為照顧小孩的辛苦而不敢再生老二了。

在2017.10.25的「新聞大解讀」,其中王健安律師有提到台灣的稅制,針對薪資所得者,他們的成本費用怎麼扣除,這個問題一直以來大家都在爭執,到105年大法官釋字第 745 號才宣告說「薪資所得之計算,僅許薪資所得者就個人薪資收入,減除定額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而不許薪資所得者於該年度之必要費用超過法定扣除額時,得以列舉或其他方式減除必要費用」這是違憲的。台灣大部分的稅收都來自薪資所得者,但薪資所得者不能去核實的扣除他們所必要的費用,他們是一個長期被超徵的狀態,而這超徵卻是我們主要的稅務來源,而年輕人才會是薪資所得者,相對的如果年紀越大,越有自營能力,所得收入越高,卻可以變成執行業務所得可以扣除費用,相對繳的稅就變少了,所以發現這個稅制本質上,一直在剝削這些沒有辦法自立營業,而必須拿薪資所得的人,他們的權利被剝奪,且已經被課稅課這麼久了,直到105年大法官才做出釋字第 745 號的解釋,且財政部根本不知道人民真正需求的東西,而為什麼政府要去課這樣的稅,很簡單,財政部說「因為稽徵方便,每個人都要去列舉成本費用,我財政部怎麼課稅」,一個稽徵方便就把人民最基本的權利給剝奪掉了,另外還有夫妻如果所得合併申報,之前還要合併計算,採累進稅率後,稅率會跳一級,他還開玩笑說,如果你學稅法還敢結婚,那叫真愛,因為你寧願被國家懲罰也要結婚。雖然近期大法官宣告財政部做法違憲,但財政部仍未落實於稅制之中,所以律師的結論是,與其去看那些加加減減調整的稅率,還不如把基本侵犯人權的東西先處理好,政府要先把跟廣大全台灣人民都有直接相關的稅法先檢討改善才對。

財政部今年8月發布大數據分析報告,結果顯示,月薪2.2萬~2.3萬低薪族,人數約達130萬,約四分之一勞動人口,分析同時也發現,「青貧族」在各年齡層中,以21~30歲族群低薪比例最高。所以不要再問年輕人什麼時候結婚、生小孩了,薪水低,國家稅制又對低薪族不利,根本想都不敢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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