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曝公司「一規定」歎心累 網一面倒苦勸離職
每間公司的風氣、文化不同,規定也都不一樣。有網友分享,每個月至少都會回總公司開一次會,但來回交通時間長達3到4小時,公司卻認為這段通勤時間不能算作上班時間,讓原PO十分心累, 忍不住好奇其他網友的經驗談。
有網友在論壇Dcard發文,透露自己在南部上班,但因為總公司在北部,所以經常得要北漂開會,不過來回交通時間約3到4小時,公司卻沒有認列開會通勤時間為上班時間,導致每逢開會的日子原PO經常天還沒亮就出門,回到家已經半夜,讓原PO心力交瘁,忍不住好奇其他網友的經驗談,「好奇有沒有人是正港的幸福企業,連異地通勤都算上班時間的?或是公司有其他補貼?」
貼文一出,不少網友直搖頭「沒有交通或住宿方面的補償,那你離職吧,不然生病」、「沒有算進上班時間我是覺得有點夭壽,何況是從南部大老遠北上,除非有特別給其他補貼,不然真的有點過分...」
有網友也分享自身經驗談「我之前也遇到這樣的公司,很累,後來離職了,還要求正常時間(早九)抵達北部總部打卡,我覺得非常過分」、「我們公司出差從搭高鐵算啊,回程到站時間只要超過下班時間就可以」、「我們公司也頻繁出差,有過第一班的高鐵,回到家已經九點多了,真的超累,曾經問過資深同事這樣沒有加給或補休嗎,他們都搖搖頭,我也準備要走了」、「我們公司有算通勤時間進去,所以去外地支援,可以提早一個小時下班,只能開車所以有補貼油資」、「我們公司會給補休」、「一樣在南部公司,北部總公司,1~2月需北上開會,每次到開會的那天都想直接原地躺平」。
撰稿:吳怡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