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紅線違停遭拍照檢舉罰300 一句「裁量怠惰」逆轉免罰!
北部一名范姓男駕駛因紅線違停遭人拍照檢舉挨罰300元,他不服提告除主張偷拍有違憲疑慮外,更搬出法條直指警方未審視車上有無駕駛、評估情節輕重,僅憑照片開單根本就是「裁量怠惰」,獲新北地院更一審法官認同,再贏得勝訴、撤銷罰單!
據《ETtoday》報導,范男因紅線違停遭交通助理員拍照檢舉挨罰300元,他提告除主張偷拍有違憲疑慮外,更直言違停非並排停車或尖峰時段、或停在公車站牌處嚴重影響交通,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發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應以不舉發為適當,但警方未評估情節輕重即開單,根本是「裁量怠惰」!
北市交通裁決所反駁范男說法,但法官認為從警方開單過程中看不出對本案情節輕重有何裁量,程序確有裁量怠惰的不合法,因此判決范男勝訴,交裁所不僅須返還范男300元,還得負擔歷審訴訟費共1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