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罵人「白痴」判罰9千 最高院以「幹」為例發回更審

高雄一名公寓大廈管理公司經理的涂姓男子,因辱罵蘇姓女住戶「白痴」挨告,一審獲判無罪,但二審逆轉改依公然侮辱罪判罰9000元,他不滿提起上訴,最高院法官舉例「幹」字可能是辱人也可能是發語詞,因此白痴一詞是否已逾越可容忍界限須看講話當下情況,原判決理由不備發回更審。

法官舉例「幹」字可能是辱人也可能是發語詞,因此白痴一詞是否已逾越可容忍界限須看講話當下情況,原判決理由不備發回更審。(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法官舉例「幹」字可能是辱人也可能是發語詞,因此白痴一詞是否已逾越可容忍界限須看講話當下情況,原判決理由不備發回更審。(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判決指涂男前年3月因協助處理大樓主委要求更換管理組長爭議,要求警員將相關人等依現行犯帶回派出所,蘇女怒嗆「那不是你認定的啦」,涂男先是回嗆「妳懂個屁啊」再罵「白痴」挨告。

雄院法官認為白痴一詞雖粗鄙但屬個人情緒及修養判決涂男無罪,但二審逆轉改依公然侮辱罪判罰9000元、可易服勞役,他不滿提起上訴,最高院法官舉例「幹」字可能是辱人也可能是發語詞,如「幹!最近死到哪去了?」或「幹!真衰」,因此白痴一詞是否已逾越可容忍界限須看講話當下情況,故撤銷有罪判決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