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獵捕野生動物 最重恐判徒刑

農業局會同警方拆除農地上鳥網。(農業局提供)
農業局會同警方拆除農地上鳥網。(農業局提供)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近日有民眾持槍或非法架設網具,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已經觸法而不自知。野生動物保育法對此類行為處罰相當重,除了罰鍰還得坐牢,農業局籲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農業局長李建裕表示,日前民眾頻舉報,有人持槍或非法架設鳥網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使用禁止之方式,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者,最高亦可處新台幣三十萬元罰鍰。野生動物保育法之處分相當重,嚴重者得坐牢。

李建裕建議民眾於頂樓設置三角布旗、亮片、驅鳥器,防治野生動物停棲;或換裝隔音氣密窗降低夜鷹啼音干擾,都是友善野生動物的作法。

他呼籲民眾面對野生動物應秉持不接觸、不餵食、不凝視、不挑釁、不攜帶食物、要保持距離等五不一要原則,學習與野生動物和平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