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解釋歷史 為法理台獨鋪路

中國時報【簡立欣】 談到台灣主權歸屬,過去幾次的高中歷史課綱逐漸完備。103課綱在審查委員把關之下,具體要求所有版本從《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舊金山和約》一路提到《中日和約》,而由《中日和約》做出「台灣歸屬中華民國」的結論。不過新課綱裡卻沒有要求要寫哪些條約、宣言、決議文或公報決定台灣地位,形同讓各方任取所需、任意解釋歷史,甚至重提「台灣主權未定論」,為「法理台獨」鋪路。 1895年甲午戰爭,戰敗的清朝把台灣割讓給日本。1943年中美英三國《開羅宣言》明確提出中華民國收回台澎;1945年《波茨坦宣言》,中美英三國重申《開羅宣言》內容應該執行。不過,過去不少綠營政治人物質疑《開羅宣言》有效性,甚至否認存在,也認為據此發展出來的《波茨坦宣言》證據力不足。 1951年二戰同盟國48國(不包括中華民國)與日本簽訂《舊金山和約》,日本宣布放棄台澎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現今不少獨派認為《舊金山和約》只說日本放棄台澎,沒說放棄給誰,據此主張「台灣主權未定論」。 1952年中華民國與日本單獨在台北簽《中日和約》,正式終結兩國戰爭狀態,並明言台澎主權歸中華民國,一般視為「台灣歸屬中華民國」的最終證明。 相關人士表示,一般來說課綱應該不要訂得太細,但在這個案例中如果沒有要求寫到《中日和約》,就會讓各方任取所需。如今108高中歷史新課綱談國際局勢與台灣地位,只說可以納入「因戰爭而締結的條約、相關的宣言、決議文及公報等」,但沒提到是哪些文件,果然讓部分版本有任意解釋歷史的空間,導致民眾身分認同錯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