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參加海外國際展覽 補助申請至月底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即起受理一○九年度第一次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加海外國際展覽」計畫申請,申請期限至十月三十一日止,展覽計畫執行期間自一○九年一月一日起至六月三十日止。 申請資格包括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國貿局登記之公司或商號,一○七年七月一日至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具有出進口實績(依財政部關務署提供該局海關貿易統計資料作為審查標準),以及繳交推廣貿易服務費且無欠繳紀錄;但為配合政策,新創事業及拓展新南向國家之農業業者,不在此限。自該局公告受理申請截止日起算前一年內未受註銷、撤銷或暫停出進口處分。 新創事業及拓展新南向國家之農業業者資格認定,需符合該部中小企業處所訂「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之新創事業;拓展新南向國家農業業者,參展項目需符合行政院農委會推動新南向國家十一項產品為主,參展地區僅限新南向國家;前述新創事業及拓展新南向國家之農業業者申請資格將由中小企業處及農委會審查,若經審查不符合資格者,不予補助。 申請方式全面採行網路線上辦理,不接受紙本申請,可至「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加國際展覽管理系統」網址(https://espo.trade.gov.tw)申請,若有系統操作問題,可電洽該局委託台北市進出口公會成立之「經濟部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展專案辦公室」(免付費電話:○八○○○○五七○○)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