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戰爭授權法」與「波灣戰爭授權法」 美參院投票廢除

美參院投票通過廢除「伊拉克戰爭授權法」與「波灣戰爭授權法」。
美參院投票通過廢除「伊拉克戰爭授權法」與「波灣戰爭授權法」。

美國聯邦參議院在美東時間3月29日表決通過,廢除2002年的「伊拉克戰爭授權法」,以限制總統發動戰爭的權力。

美國聯邦參議院在同一天也同時廢除了1991年通過的「波斯灣戰爭授權法」。

依美國憲法規定,美國國會擁有發動戰爭權;總統作為三軍統帥,有指揮戰爭權。2002年,美國國會通過的「授權對伊拉克使用武力決議」中曾指出,因為美國受到伊拉克「不斷威脅」,國會將授權總統使用一切「必要與適當」的軍事手段,以保護美國國家安全。

美國前總統小布希,曾經依照這項法律,發動伊拉克戰爭。此外,美國前總統歐巴馬也曾依照這項法律,發動打擊恐怖組織「伊斯蘭國」的軍事行動。另外,前總統川普也曾依照這項法律,擊殺了伊朗高級將領蘇萊曼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