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補貼 21日申請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今(一○六)年度住宅補貼受理申請期間為七月二十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今年度租金補貼計畫戶數六萬一○五一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四○○○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二○○○戶。為簡政便民,今年起,民眾不用再檢附雙掛號郵資回郵信封,政府會補助郵資。 營建署指出,一○六年度租金補貼金額,依不同地區提供四種補貼金額,租金補貼金額:臺北市$五○○○元、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新竹市、新竹縣等為$四○○○元、臺南市、高雄市$三二○○元、臺灣省(不含新竹市、新竹縣)、金門縣、連江縣$三○○○元。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依購屋地區分為三種級距,臺北市最高為二五○萬元、新北市二三○萬元、其他縣市二一○萬元;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為八○萬元。 想申請的民眾,可於七月二十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受理申請期間內,向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內政部營建署表示,七月二十一日上午九點在營建署網站住宅補貼專區即可下載申請書,民眾也可以就近到直轄市、縣(市)政府免費索取紙本的申請書及問與答。 臺中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提供線上申請服務,屆時民眾可在家利用電腦直接申請,不用親自到縣(市)政府申請或到郵局寄送申請書。 如想瞭解申請資格與相關規定,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首頁右側「住宅補貼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