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公聽會登場,資方代表:台灣幾乎無過勞死,有也是本身有病

一例一休再修法,褒貶不一。資方代表、彰化縣活力旺企業協會榮譽理事長蕭明仁今(22)說,他敢說台灣幾乎沒有過勞死,有的話,可能是因為本身有病,那沒話講;他也反問,員工做到死對老闆哪有好處?加班主要是因應產業的淡、旺季,如果長時間需要人,再多請一個人就好了,畢竟請員工加班,還要加班費。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舉行公聽會,邀請勞資代表、專家、學者表達一例一休再修法意見,勞動部長林美珠、次長施克和亦出席聽取意見。本次修法重點包括休息日加班費核實計算、鬆綁7休1、未休特休假可遞延至次年、輪班間隔11小時可彈性調整至8小時、每月加班時數上限54小時,但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等。

「台灣很少勞資糾紛」 蕭明仁:一例一休導致勞資對立

蕭明仁指出,日、美亦無所謂的「7休1」,如果周休二日要加班,勞資協商即可,而不是固定每7天就必須休1天;他也抱怨,社會都把資方「妖魔化」,好似老闆錢賺很多、剝削員工、加班加到死,「我覺得很奇怪。」

蕭明仁形容,勞基法就是勞工跟雇主的「憲法」,就是弄一個大綱,其他就由勞雇契約去協商、協調;台灣社會以前是「百工百業」,如今卻是「千工千業」,不可能用一法適用全部的行業,因此彈性最重要。

蕭明仁也表示,員工跟老闆是一體的,現在搞了一例一休,以致勞資有「對立的感覺」,台灣很少有勞資糾紛,因為台灣多是中小企業,裡面員工也沒有多少,一旦內戰就走光光了。

「也許勞工這一代沒辦法翻身,但他寄望下一代啊」

中小企業代表、友秀實業公司總經理王得源也質疑,政府修法方向好似要把台灣走向「均貧」,為什麼要限制加班上限46小時?限制工作權?勞工需要養家糊口,也許這一代沒辦法翻身,但他寄望下一代啊,「我就覺得很奇怪」,修法應是要讓窮困勞工可以「脫貧」。

王得源認為,現在基本工資的確太低了,贊成可以加薪,把基本工資提高,讓收入較少的勞工可以增加收入;談及勞團頻頻指控資方剝削員工,他也不解表示,他都會讓員工去接小孩下班,也不像勞團講得這麼苛刻。他強調,修法是要讓台灣法律更進步,而不是讓台灣經濟衰退。

「每11天就1人過勞死」 貨運工會:勞動部報告卻隻字未提

台灣汽車貨運倉儲產業工會代表王浩則表示,一例一休再修法所謂的「彈性」只會讓所有運輸業更加過勞,台灣是高工時國家,每11天就有一個人過勞死,過勞情形從航空、客運、貨運比比皆是,但勞動部報告內卻一字未提,這是非常國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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