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三員警收賄助運毒1500公斤 二審判12年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2日電)林姓男子涉賄賂時任保三總隊員警吳男協助運毒,檢警去年開櫃查獲1500公斤毒品。高雄高分院今宣判,林男依運輸二級毒品罪判12年徒刑、吳男依違背職務收賄罪等判12年,可上訴。

橋頭地方法院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重判員警吳男12年,毒梟林男依共同犯運輸第2級毒品罪各判刑11年及7年6個月,報關業者犯偽造文書等罪判刑1年、緩刑4年。

二審高雄高分院法官今天判吳男12年、褫奪公權8年,林男改判12年、褫奪公權4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與吳姓台商等人自越南運輸這批毒品進入國內,林男並找來時任保三警察總隊員警吳男協助,找報關業者幫忙後續報關事宜。林男更向吳男謊稱欲走私1000公斤毒品先驅原料,事成之後給付報酬新台幣1000萬元。

吳男應允後,還向林男獻計可假冒績優公司名義進口貨櫃,避免遭海關或保三總隊查驗。林男等人先假冒某公司名義進口夾藏毒品貨櫃,吳男唯恐東窗事發遭發現犯行,另先偽造不實檢舉筆錄,欲在案發後自保。

但因越南方面聯繫出錯,導致貨櫃遭退運,林男等人又循同一模式進口2只貨櫃,專案小組掌握情資去年1月開櫃檢查,當場於貨櫃內查獲安非他命500公斤和K他命1000公斤,由於吳男先透露被開櫃查驗情事,林男等人未依計畫提領貨櫃並逃逸,經專案小組去年3月陸續逮捕到案。(編輯:李亨山)109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