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股權 善用閉鎖性公司、信託工具

近年公司經營權爭奪議題層出不窮,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家族辦公室執業會計師林志翔指出,除使用防禦手段外,重點在事前預防,家族企業可諮詢專業人士意見,妥善運用閉鎖性公司或信託等工具,減少市場派趁隙而入的機會。

不論是家族或非家族企業、公發或非公發公司等,都可能面臨經營權爭奪戰。林志翔指出,最常見的七種經營權爭奪類型包括家族成員內鬥、創業夥伴或大股東意見不合、市場派覬覦、專業經理人或老臣有私心、引進外部有心人士、市場派對決泛官股與綜合風險型。

像近期即將召開股東會的食品業者,林志翔表示,該企業經長期發行新股與繼承,家族持股比例大幅降低,家族成員又引進外部有心人士,市場派也覬覦其公司資產,等於具備綜合型經營權風險。林志翔認為,除運用防禦手段穩固經營權,事前預防更勝於治療,若目前家族企業股權仍集中於公司掌門人,即可運用閉鎖性控股公司或境內外信託等工具提前布局。

以閉鎖性公司而言,林志翔指出,家族成員可將原本家族企業股票資產當成出資額投資閉鎖性公司取得股權,同時訂定章程並發行具特殊權利的黃金特別股、複數表決權特別股、特定事項否決權特別股等,並載明股權(包含普通股和特別股)轉讓限制。

透過特別股機制,林志翔認為,複數表決權可確保下一代接班人持有關鍵決策權掌握公司走向,其他家族成員則當快樂大股東領股利;另創辦人或特定家族成員可持有否決權特別股,以保有最終否決權。而在股權轉讓時,則由家族成員優先承購,避免股權外流。此外,林志翔指出,家族企業也可成立境內的簡易型家族信託,可考慮設定長年度的本金他益(第三代)與孳息自益(第一代)的家族信託。

若家族企業規模龐大,林志翔建議可設置海外目的信託,搭配家族成員董事會私人信託公司做第二層架構,接著再往下設置混合目的及家族信託做第三層架構,這也是台塑集團的經典傳承工具,先行綁定股權再引進專業經理人,達到專業經營權與持有權分離,確保企業長久經營與家族成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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