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系教授詐保險 判刑6年半

中國時報【郭良傑╱台北報導】 前真理大學保險系副教授楊榮焜,濫用所學保險專長,勾結台南縣福倫公司負責人顏芳仕、保險公證人蔡進福等人,向產物保險公司投保工廠火險後,叫人縱火燒毀福倫公司廠房,詐領二千七百多萬元保險理賠,最高法院十日依詐欺、偽造文書、公共危險等罪判楊榮焜有期徒刑六年六月、蔡進福六年確定。 判決指出,楊榮焜為人師表,非但未遵守專業倫理,竟為一己之私利,憑個人專長主導詐領保險金應予重懲。 另一主嫌顏芳仕利用自己經營不善的工廠縱火詐領保險金,後因供出全部犯行,轉為汙點證人,判刑兩年,緩刑五年、義務勞動一百小時。另兩名共犯林文科、陳文吉,分別判刑三年二月、九月確定。 這起縱火詐欺案發生在九十三年,當時因從事塑膠射出的福倫公司經營不善,在真理大學教保險理賠調查的楊榮焜,竟建議顏芳仕將廠房縱火來詐取保險金。 楊榮焜找來在逃通緝中的陳國慧進入福倫公司擔任員工,再介紹保險公證人蔡進福與顏芳仕認識,楊、蔡、顏三人商議後,由顏到台南縣仁德鄉租用鐵皮屋廠房,再向三家產物保險公司投保四千多萬元火險,並由林文科張羅工廠的貨物、機具供縱火之用。 九十三年十二月廿六日凌晨,陳國慧潛入廠區,點燃兩處火苗燒廠房,再由林文科負責接應離開。廠房起火後,台南縣消防局接獲保全公司報案派員滅火,僅燒毀貨物及機器設備。 隔天,蔡進福即幫顏芳仕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另找來陳文吉,依顏芳仕指示開立不實發票,偽造受損貨物數量,共同詐領二千七百多萬元保險理賠金。事後楊榮焜分得一千六百萬元,顏芳仕分得一千一百萬元,餘款由蔡進福、林文科朋分。 此案引起台南縣警方注意,報請台南地檢署展開調查,查出楊榮焜、顏芳仕等人準備進行另一起縱火詐領案,才將一干嫌犯逮捕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