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論壇/憲法有窒礙難行之處 王定宇:修憲有其必要

▲立法委員王定宇表示,台灣現行的這部憲法,必需修改。(圖/記者陳聖璋攝,2019.10.11)
▲立法委員王定宇表示,台灣現行的這部憲法,必需修改。(圖/記者陳聖璋攝,2019.10.11)

台灣的憲法有許多窒礙難行之處,立法委員王定宇表示,修憲在實際的考量上是有必要,但修憲的門檻很高,不管是從最有共識的公民投票權下修到18歲,至最高層次的國家體制,因需四分之三的立法委員同意,卡在如國民黨的反對,就讓修憲很難推動,王定宇認為修憲有其必要,但是,修憲必須達到最大的共識,有其困難。

台灣的憲政體制有三大問題,王定宇指出,一是監督制衡不對稱,我們到底是總統制國家,總統須向國會負責?還是內閣制國家?如是後者,那行政院院長至內閣閣揆的產生,到監督制衡機制要平衡;但台灣的現況是,總統為人民直選的最高民意授權者,但在監督制衡上,卻是由總統任命的行政院長來面對立法院,王定宇強調,「這在制度運作上會有問題」。

▲王定宇認為,修憲要達成最大共識,難度相當高。(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王定宇說,其次,是人民權利義務的規範,畢竟目前這套憲法是在大中國設計的,當時並未包含台灣,也未有相關於海洋國家的設計內容,因此,在人民權利義務的規範上有不足之處。最後,國家的整體機關到底是要五權憲法還是三權?立法院的調查權還需不需要?監察院、考試院之留置是否有必要?都必須仔細思考。

王定宇強調,台灣現行這部憲法必須修改的不合理之處,是在權力的監督上不平衡;在人民權利義務的保障不周全;在國家體制上,三權、五權的運作思考上,並不符合台灣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