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管制電子菸!上半年抓違規「620件」開罰169萬元

因《菸害防制法》目前尚未將電子菸納入管控範圍,為了遏止違法販賣,以繽紛外型吸引青少年購買案例,至7月底全台已有14縣市陸續訂定自治條例並發布施行,其中包括新竹市、臺中市、嘉義市、高雄市、宜蘭縣、桃園市、新竹縣、嘉義縣、新北市、苗栗縣、臺北市、臺南市、彰化縣及南投縣。上半年針對販售電子煙、供應電子煙予未滿18歲者、禁菸場所使用電子煙等違法態樣,全台共計開罰620件,裁罰金額達新臺幣169萬元。

▲「地方自治」取締電子菸違法販賣,今年已計620件。(示意圖/Shutterstock)

國民健康署已請縣市政府對實體電子煙店面全面加強稽查,另外,有鑑於網路平台也是違法銷售電子煙之重要途徑,國民健康署自110年起,逐月監測網路販售電子煙及其相關配件之資料,轉請各網路平臺業者提供賣家之會員基本資料,再提供給各縣市後續查處。

對於賣家以假資料規避查處,亦請網路平臺業者刪除該賣家之電子煙販售資訊,並對該賣家予以警告、停權等處分。目前納入監測之網路平臺,包括:露天拍賣、蝦皮購物、PChome、7-11賣貨便、momo購物網等各大購物網站,以避免民眾因為好奇,而在網路平台購買電子煙。

另因網路平台變動速度快,國健署透露,曾查獲有1個人使用2個帳號,被罰後仍持續違法刊登販賣資訊,或有民眾被查獲時,才發現帳號被人盜用,從事電子煙的販售行為。

國健署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並留意自身帳號之管理,避免被有心人士利用,從事不法之行為。期盼透過本次修法,全面禁止電子煙在內之類菸品的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或使用,以嚇阻不法業者,冀望各界共同支持政府禁止電子煙,維護國民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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