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卡借胃癌姊…燒90萬醫療費!陸配下場曝
一名大陸籍配偶,把自己的健保卡借給罹患胃癌的表姊,一共用掉了90萬的醫療資源,直到表姊過世要開立死亡證明,才露了餡吐露實情,不但得返還90萬元,還被判緩刑兩年。為了加強宣導,健保署7月已經發函給各醫院,要求落實雙證件查核病患身分。
拿健保卡看病是台灣人再熟悉不過的日常,可別貪圖一時方便借給別人使用,健保署最近就抓到,有一名大陸籍配偶,去年把健保卡借給自己罹患胃癌的表姊使用,一共用了90萬元的醫療資源,一直到表姐過世開立死亡證明瞞不下去了,這名陸配才說出實情,不但得返還款項,也被判緩刑兩年。
▼大陸籍配偶把健保卡借給自己罹患胃癌的表姊使用,表姐過世開立死亡證明瞞不下去了。(圖/東森新聞)
健保署長李伯璋:「陸配她自己的姊姊(表姊)用我們的健保卡去住院治療,等到不幸往生的時候,這時候要開死亡診斷書的時候,這位陸配就有跳出來說,不是那個往生的是她姊姊不是她,所以整個事情就變成說我們再做一個處理。」
▼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陸配她自己的表姊用健保卡去住院治療,等到不幸往生要開死亡診斷書時,陸配才說那個往生的是她表姊不是她。(圖/東森新聞)
健保署指出,冒用健保卡件數統計,過去兩年分別都有7件,今年到7月也有七件,今年案例,大多數都是外國人冒用,為了加強宣導,今年七月已經發函給各醫療單位,要求相關人員落實雙證件查核。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1條第一項規定,不正當行為領取保險給付,可以開罰醫療費用的2倍到20倍罰鍰。(圖/東森新聞)
健保署長李伯璋:「假如說我們的醫療院所也沒有特意去注意的時候,其實這個事情(冒用)過了就算了,那大數據市場也看不到這些東西啦,的確回過來假如就個案去檢視說,咦你那天有沒有去看病,那假如說健保卡是被冒用的時候呢,或是借人家用,那就不太一樣。」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1條第一項規定,不正當行為領取保險給付,可以開罰醫療費用的2倍到20倍罰鍰,而且不管是借健保卡得雙方都會受罰,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健保署提醒,健保卡是健保署所發得健保憑證,只限保險對象本人使用,千萬別輕易借用因小失大。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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