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國際板 金管會提5承諾

工商時報【彭禎伶╱台北報導】 維持國際板及國外投資上限不動,金管會已向立法院承諾五大因應措施,其中最重要的兩項,一是檢討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強化相關監理;其次就是對國際板債券及海外投資比率高的公司,採取「動態監理」,一旦利率及匯率有重大影響時,就會要公司提出因應措施。 金管會強調現階段保險法146-4條沒有修正的必要,一即保險業國外投資上限45%,不宜再動,以免保險業投資風險更高的商品;第二是保險業投資國際板債券依舊不納入海外投資限額。 本周將檢討的外匯準備金提存辦法,要求公司外匯準備金連續3個月觸及前一年底餘額20%的警戒線時,第四個月開始一旦有匯兌利益,就要提存70%到帳上,直到餘額恢復到前一年底的60%,才恢復利益只提50%,每月強制提存部分也從萬分之4.2要拉高到萬分之5。 一旦確定新的提存率,壽險業者表示,這部分對損益會有一定影響,但可更快速累積準備金。 第二是對國外投資比重較高及投資國際板債券較多的公司,進行動態監理,持續追蹤匯率及利率對公司獲利與清償能力的影響性,一旦匯損嚴重,或利率大幅變化造成債券跌價損失時,就會要求提出因應方案,如增資、改變投資組合等。 到今年9月底國外投資占比逾7成的有南山人壽及台灣人壽,另外如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及新光人壽都是海外投資占6成以上;至於國際板前5大買家,則為南山人壽、富邦人壽、新光人壽、中國人壽及國泰人壽,金管會強調會持續追蹤這些公司,進行「差異化管理」。 第三是要求保險公司設置獨立於交易部門之外的「資金調度單位」,持續監督各業務部門的淨現金流量;另外各公司投資資本市場時,必須考慮市場交易量與自身投資部位的「相稱性」,必須審慎管理巨額交易部位對市場價格的影響性。 簡單來說,就是各公司投資要考慮賣不賣得掉,且要賣時會不會讓市場大跌價、崩盤等重大影響,這些應都會列入各公司內稽內控。 第四是建立美元零息可贖國際板債券公平價格評價模式,亦即連同先前寶島債及美元國際板債殖利率曲線,都是要讓壽險公司投資的債券評價透明化;第五是請櫃買中心多尋求多元投資人,鼓勵國際板交易券商可延長營業時間,讓外資多參與,不會只有壽險業資金投資國際板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