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網紅PEETA葛格「大麻電子菸有指紋」 獲緩起訴1年需繳國庫15萬
營養健身網紅「PEETA葛格」今年3月間遭控持有第2級毒品大麻以及大麻電子菸等,被警方逮捕並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今(20)日判決出爐,就持有大麻電子菸部分,依照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持有第二級毒品罪,給予緩起訴處分1年,向公庫支付15萬元。
PEETA葛格涉嫌持有大麻的判決出爐,PEETA葛格上鎖的個人倉庫內,搜出一支含有少量大麻成分的電子煙,並在該物品上採得他的指紋。檢方認定PEETA葛格持有大麻成分的電子菸部分,因PEETA葛格坦承持有,考量無前科,坦承犯行,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並須支付公庫15萬元。
針對PEETA葛格涉嫌施用大麻部分,北檢偵查後認為PEETA葛格的採檢為陰性,施用部分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另外,PEETA葛格被控訴持有大麻菸草,檢方表示,大麻菸草外包裝並無他的指紋,且PEETA葛格所經營的健身房,員工均可自由進出休息室,不排除毒品為有心人士放置他的外套口袋內,手機無談及買賣大麻的對話紀錄,同樣認為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