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加油站漏斗 男判拘役10天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11日電)基隆市楊姓男子去年凌晨前往安樂區一間加油站竊取白鐵漏斗後,把漏斗帶到南投灌溉使用,一審簡易法庭判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楊男不服上訴,基隆地院審理後,予以駁回。

52歲的楊男主張,因位在南投的農地澆灌系統受損,他曾在去年11月中旬向加油站的劉姓員工借用白鐵漏斗,取得同意後才會自行拿走,並無竊盜犯意,期間並與劉姓員工透過LINE通訊,也曾告知等到澆灌系統修復後會歸還。

不過,法院認為,楊男將先前的LINE通訊紀錄刪除,動機可議,雖然片段的LINE對話內容顯示劉姓員工回應「忘記了」,但始終沒有提到究竟是忘記何事,或曾答應出借白鐵漏斗。

另外,判決書指出,楊男若11月中旬曾向劉姓員工借用漏斗,豈會在相隔數日後的11月21日,趁著劉姓員工進入管理室不在場時,自行拿走放在加油機附近的漏斗,顯然有違常理,因此駁回楊男上訴。106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