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柔後剛 閒置工業區土地罰則確認 先罰款再拍賣

▲行政、立法便當會達成共識,經濟部長沈榮津轉述,處理閒置工業區土地採先柔後剛原則。(圖/記者陳家蕙攝)
▲行政、立法便當會達成共識,經濟部長沈榮津轉述,處理閒置工業區土地採先柔後剛原則。(圖/記者陳家蕙攝)

清理閒置工業區土地,行政院決定出重手。院長賴清德今( 19 )日拍板,未使用期間超過3年的土地即可列入閒置土地,經通知地主並給予2年緩衝仍未改善,則將依土地公告現值 10% 開罰,仍不改善者,即可由政府代為拍賣,達到活化土地目的。經濟部長沈榮津指出,是以「先柔後剛」為原則處理閒置土地問題。

解決產業界「五缺」問題中的缺地困境,行政院長賴清德今日再度與民進黨立委舉行便當會,確認凡未開發使用超過3年的工業區土地,即可視為「閒置土地」,啟動相關處理程序,罰則也形成共識。

經濟部長沈榮津會後指出,工業區閒置土地將以「先柔後剛」原則處理,也就是被列入閒置土地的業者,接獲通知2年未改善,將先依土地公告現值罰款 10% ,仍不改善者,即可啟動強制拍賣。至於罰款與拍賣間隔時間,今日便當會未進一步討論,將由工業局作後續研商。

沈榮津指出,目前估算,全台工業區土地閒置面積 747 公頃,扣除民間所有部分後,約 589 公頃需要處理,將以積極態度盡快完成產業創新條例修法,推動後續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