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澤醫美奪命案 麻醉非專科醫執行!邱泰源:涉案醫恐違「2」法

49歲邱女電波拉皮麻醉後血氧異常亡,衛福部表遺憾,司法與行政調查啟動,釐清醫師是否違反《醫師法》、《醫療法》。   圖:張良一 / 攝
49歲邱女電波拉皮麻醉後血氧異常亡,衛福部表遺憾,司法與行政調查啟動,釐清醫師是否違反《醫師法》、《醫療法》。 圖:張良一 / 攝

[Newtalk新聞] 49歲邱姓女子在台北光澤南西診所進行電波拉皮手術時,因施打舒眠麻醉後血氧濃度異常,送醫不治。衛福部長邱泰源今(9日)表示遺憾,司法與行政調查已同步展開,釐清涉案醫師是否違反《醫師法》與《醫療法》。

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第29條,進行涉及全身麻醉或非全身麻醉的中重度鎮靜手術,需由麻醉專科醫師全程在場並執行麻醉業務;而輕度鎮靜則可由具備相關訓練資格的醫師操作。此次手術是否符合相關規範,仍需調查結果確認。

然根據調查,負責該手術的吳姓女醫師同時擔任手術及麻醉角色,引發對麻醉執行規範的質疑。依據相關法規,中重度靜脈注射麻醉必須由麻醉專科醫師全程執行,而輕度鎮靜則需由具備訓練資格的醫師負責,是否違規仍待進一步確認。

邱泰源強調,衛福部將與麻醉專科學會深入討論,檢討現行規範是否需要調整,以降低醫美手術的風險。針對吳姓醫師的執業資格及程序合規性,調查結果將揭示真相,並作為改進醫療管理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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