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安置檢討 法官盼設獨立基金

南投一所少年收容機構驚傳性侵事件,凸顯安置輔導制度檢討的必要。台大兒少家庭研究中心執行長張淑慧今天(25日)表示,法院應考量孩子的特殊性與執行成效,裁定安置機構,呼籲司法院擴充司法社工,與社政體性多溝通;台中地院法官林學晴則建議,應依收受兒少類型訂定不同機構設置人力標準,並設置獨立基金做為安置所需費用,才能保障兒少權益。 安置輔導處分結合司法、社會福利、教育等資源,藉由社區處遇模式,協助、輔導司法少年,但南投一所安置機構竟爆發性侵事件,凸顯法官苦於少年去處難尋、機構資源不足、還有安置機構環境不佳等問題,為此,民進黨立委李麗芬、尤美女等人25日舉行「少年安置輔導制度改進公聽會」。 台大兒少家庭研究中心執行長張淑慧表示,安置機構的誤用、濫用,導致安置機構無用,法官若只考慮機構有床、不拒絕,而未考慮孩子的特殊性、執行成效,把被害人跟加害人擺在一起,往往會導致悲劇發生。她呼籲司法單位應擴充司法社工,與社政單位展開對話。她說:『(原音)我們司法單位真的可以接一下地氣,司法單位可以再擴充司法社工,因為很多專業需要對話、交流,司法跟社政體系的平行溝通可以再發展。』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林學晴則認為,不同類型兒少,安置需求不同,宜按照兒少性質與所需服務分類執行,並給付機構合理費用,以維持民間參與力量,她也建議政府設置安置基金,以支應各法院之不足。她說:『(原音)是不是能夠有個獨立基金去支應兒少安置的費用,讓這個基金依照實際需求申請,可以不受到司法編列預算的原則的限制,這樣才能真正保障到兒少的權益。』 李麗芬則認為政府應補足資源,解決安置能量不足問題,也呼籲中央與地方社政單位應充分交流,以保障兒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