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線交易自首 勝華小開獲緩刑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面板大廠勝華科技2014年向法院聲請重整,勝華董事長黃顯雄次子黃世陽在重大訊息公布前,賣出5300多張勝華股票,規避損失1300多萬元,涉犯《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台北地院審酌黃自首,繳回犯罪所得,判刑1年2月,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50萬元。 判決指出,2014年勝華科技發生財務危機,董事長黃顯雄10月13日召開董事會,通過向法院聲請重整事宜,並在證交所宣布重大消息,股價大跌。 黃顯雄次子、擔任勝華子公司「順健」國際公司負責人黃世陽,因10月1日在家聽聞父親與勝華人員聯絡討論辦理重整事宜,自10月3日至9日賣出勝華股票5317張。 依勝華2014年10月13日消息公開日後10日平均收盤價每股3.599元計算,黃賣出勝華股票避損1371萬1737元,他2014年11月14日向新竹地檢署自首,並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