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案 4傷者獲判賠共4917萬餘元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5日電)前棒球選手陳麒晉等4人在八仙塵爆案中受傷,分別提起求償訴訟。士林地院今天判主辦的玩色、瑞博公司共應賠償4917萬餘元,主辦人呂忠吉就其中2864萬餘元負連帶責任。

全案起於,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於民國104年6月27日在八仙樂園「快樂大堡礁」舉辦「彩色派對」,發生粉塵爆炸,造成15人死亡、400多人受傷。

曾為桃園農工棒球隊長的陳麒晉及楊姓、黃姓、林姓傷者分別提起民事求償訴訟,士林地方法院今天陸續宣判。

士院判決玩色、瑞博公司賠償陳麒晉及父母共1155 萬餘元,其中陳的父母各獲判賠100萬元,另判玩色、瑞博公司賠償黃姓傷者及家屬共1808萬餘元,林姓傷者及家屬獲判賠1422萬餘元,楊姓傷者獲判賠531萬餘元。

八仙塵爆民事求償部分,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受超過400名傷者與死者家屬委託,向呂忠吉、八仙樂園等公司求償,由士院審理中,另有多名被害人自行求償,法院已陸續作出判決。(編輯:張銘坤)109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