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人權教育 積欠1萬8罰款、房屋遭法拍列入教案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與考試院國家文官學院合作促進公務員人權教育發表會27日在南港國家文官學院舉行   圖:林朝億/攝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與考試院國家文官學院合作促進公務員人權教育發表會27日在南港國家文官學院舉行 圖:林朝億/攝

[新頭殼newtalk]

今年4月一位中低收入戶因積欠交通罰款18千多元,母親等6口賴以居住的房子遭法拍,引起社會譁然。這個案例未來將納入國家文官學院公務員受訓教案。學院院長郝培芝今(27)日表示,希望公務員未來施政能以人權為核心。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與考試院國家文官學院合作促進公務員人權教育發表會今日在南港國家文官學院舉行。出席者包括監察院長陳菊及考試院長黃榮村等人。

郝培芝致詞表示,人權本來就是應該公務員教育的一部份,而監察院所查察的個案也是最好的教育個案。她說,今日的合作是簡單而美麗發想,希望讓人權教育從抽象到具體,這也是第一次監察院與考試院的院際合作。以前常聽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希望以後講的是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權,也希望這是未來公務員未來施政能以人權為核心。

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委高涌誠表示,則針對A男因交通罰款、母親居住的房屋遭法拍一事表示,這個「誰告訴他,房子要被拍賣了?」案例,A男常有交通違規,罰單與滯納金累積不小,他自己也不知道哪些是已經繳了。他是中低收入戶、四處打零工,也常不在家。監理站將案件移送行政執行署進行查封,當天家裡也沒有人在場。行政執行署多次用掛號通知,由A男母親代為簽收,其餘都是寄存送達放在郵局。

房子拍賣完成時,A男母親才知道。一家6口必須在一個月搬走。A男最後罰款總是是18千元,卻要去拍賣250萬元的房子,這樣是否有違反比例原則?

監察院長陳菊致詞則說,50年前台灣社會沒有人認知什麼叫做人權。她強調,文官要超乎黨派、是社會進步的最大推手,不管那個政黨執政,文官永遠是人民服務。如果我們的文官、有同理心,認知道人權的重要性,站在弱勢立場,社會一定會充滿美好。

考試院長黃榮村則說,文官是國家穩定核心,要超越政黨,也就是文官是「色盲的」。他強調,公務員要負責的事物很多,如果沒有效機制,就會陷入有觀念、沒主張,有想法、沒有做法的困境,因此,今日監察院也提供了11個經典案例作為文官學院上課的教案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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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長黃榮村   圖:林朝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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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委高涌誠   圖:林朝億/攝
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委高涌誠 圖:林朝億/攝
國家文官學院院長郝培芝   圖:林朝億/攝
國家文官學院院長郝培芝 圖:林朝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