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頂樓加蓋注意!沒裝「這東西」將列優先拆除

頂樓違建注意!台北市政府指出,為維護居住安全,建管處針對頂樓既存違建未加裝「住宅用火警警報器」之查報案件,成立專案優先執行,其中如涉有新違建部分仍須依規定配合拆除。

建管處表示,既存違建使用年期多數已超過30年,其電力管線通常較為老舊,發生火災之風險提高,為避免發生火災,可透由加裝具有「內政部消防署個別認可合格標示」之「住宅用火警警報器」達到即時偵測及警報聲響提醒住戶應變之效能,減少財產損失及有效降低人員傷亡之比例。

▼頂樓加蓋既存違建,未裝設住警器者,將優先查報處理。(示意圖/東森新聞)

而今年度本市頂樓加蓋既存違建加裝「住宅用火警警報器」專案案件(統計至112年11月30日)已處理830件,如接獲通知之住戶未於期限內完成裝設,建管處將專案排程執行拆除,以維公共安全。

建管處也提醒,民眾收到查報處分後,需檢附結案提報表、頂樓加蓋處所外觀照片、住警器外觀照片、個別認可品證明照片,以及安裝前、後照片,且住警器應於每一單獨房間,如臥室、廚房、客廳、儲藏室等,均裝設一個。

▼住警器需貼「內政部消防署個別認可合格標示」。(圖/建管處提供)

(封面示意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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