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退休金二讀 計最後15年平均薪額

公務員退休金二讀 計最後15年平均薪額

立法院今天(23號)繼續二讀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進入「深水區」,將觸及所得替代率、退休金採計基準、十八%優惠存款利率等。其中第二十七條,已經二讀決定將公務員退休金計算基準採計期間,從在職最後五年平均薪額,逐年加到最後十五年的平均薪額。(戎華儀報導)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中,對於公務員退休金計算基準採計方式,在朝野協商時一直無法達成共識,考試院的版本是採計在職最後10年的平均薪額,國民黨也支持,不過最後院會中二讀通過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的修正提案,採計在職最後15年的平均薪額。

尤美女:『拉成15(年)最主要的是說,在世界各國其實都是說,你做幾年,在退休的時候就用這幾年去除,但是我們也基於說兼顧基層的這些人員,所以我們也看到,當他升不上去的時候,即使最後可能就停在那裏,所以10年、15年其實差別並不大。』

尤美女指出,採計15年主要理由是要顧及基層公務員,避免有些公務員在退休前幾個月才高升,以拉高最後在職期間的平均薪資,造成不公平,這也是退撫基金「水庫」不夠的原因,不過年金永續最重要的靠所得替代率維持最終的平衡。

(圖:截自立法院議事轉播系統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