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座車闖紅燈遭檢舉 鍾東錦致歉:罰單我繳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31日電)苗栗縣長鍾東錦公務座車3月31日行經頭份市中華路與台1線路口,遭民眾檢舉闖紅燈。鍾東錦今天代表團隊向社會致歉,至於2700元的違規罰單會代為繳納,不會由公帑支付。

臉書粉專「翻轉國道交通違規」今天發文表示接獲粉絲投稿,影片中1輛黑色休旅車行經路口時闖越紅燈,被後方車輛行車記錄器清楚拍下,經比對車牌,違規車輛竟是苗栗縣長鍾東錦的公務座車。

貼文中指出,相信該車不會是由縣長本人親自駕駛,但也希望苗栗縣政府對駕駛相關人等,做好行車安全教育,此外,也好奇罰單是由誰繳納。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表示,經查證檢舉資料,公務車於3月31日上午沿頭份市中華路南下,左轉台1線路口時違規闖越紅燈,因違規行為屬實,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舉發,裁罰新台幣2700元。

苗栗縣議員曾玟學透過臉書發文指出,接獲不少朋友轉傳這段縣長公務車闖紅燈的影片,「實在是很不好的示範」,即便是一縣之長的座車,還是應該遵守交通號誌。

曾玟學表示,經詢問縣府,公務車收到的罰單會由違規當事人自行支付,不會由公帑支應,但他建議縣長「就自己付了吧」。

曾玟學也說,這路口是每天從頭份往返縣議會必經之路,但因為先天設計不好,怎麼改都會存在車流交織的衝突點,所以用路人更應該特別注意遵守號誌規則,保障彼此的安全。

對於公務車違規遭檢舉開單,縣長鍾東錦告訴中央社記者,印象中3月31日上午他人請假在外地,沒有在座車上,駕駛可能一時心急,做出不當示範,不過還是要代表團隊,向社會大眾致歉;至於罰單部分,鍾東錦說,他會代為繳納,也將要求司機不要再犯類似錯誤。(編輯:李錫璋)112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