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酒駕累犯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警惕遏止酒駕行為

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裁決處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圖:新北交通裁決處提供)
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裁決處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圖:新北交通裁決處提供)

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裁決處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圖:新北交通裁決處提供)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依據酒駕新法規定,今(九)日於裁決處官網首次公告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等,藉以警惕酒駕累犯,遏止酒駕行為再次發生。

裁決處指出,酒駕新法已於今(111)年3月31日上路,針對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108年7月1日起算,於十年內第二次累犯,除了現行的加重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道安講習等處分,並得公布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今日首次公告酒駕累犯名單一名,在108年9月26日第一次酒駕,又於今年3月31日第二次酒駕被警方攔下開單,裁決處於官網https://www.tad.ntpc.gov.tw/Drunk_Drivers.aspx設立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公告內容依中央規定,裁決確定後即公布汽機車駕駛人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等相關資訊。

裁決處長李忠台表示,酒駕新法除明定主管機關得公布十年內第二次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和違規事實之外,同行者連坐處分最高新臺幣一萬五千元罰鍰,呼籲民眾切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免觸犯法律受罰,或發生交通意外遺憾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