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略-KY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修正決議)

日 期:2020年12月02日

公司名稱:大略-KY (4804)

主 旨:大略-KY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修正決議)

發言人:林亨杰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1/02

2.增資資金來源: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不超過12,000,000股。

4.每股面額:10

5.發行總金額:視發行價格暨實際發行股數而定。

6.發行價格:本次發行價格將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

且不得低於股票面額: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

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實際發行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及於不低於股東會

所決議訂價依據與成數範圍內,視當時市場狀況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

除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不得對其他對象再行賣出,

並委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在私募之普通股將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

視當時狀況是否依相關規定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補辦公開發行,

並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上櫃交易。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09年11月6日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案,

109年12月2日董事會決議增訂:應募人如為內部人或關係人選擇方式與目的:

考量內部人對於公司營運及未來發展方向具有一定了解,

對公司未來營運有直接或間接助益,故目前暫定洽詢之應募人為內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