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皇龍處分台南市永康區大灣段6129,6131,6132,6134,6135,6136地號等六筆土地予關係人

日 期:2021年05月12日

公司名稱:皇龍 (3512)

主 旨:皇龍處分台南市永康區大灣段6129,6131,6132,6134,6135,6136地號等六筆土地予關係人

發言人:溫財炳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於台南市永康區大灣段6129,6131,6132,6134,6135,6136地號等六筆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0/5/12~110/5/1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1,333平方公尺(約403.2325坪)。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43萬元/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73,39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皇龍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董事陳文成為皇龍建設董事長;

本公司董事長陳文宏為皇龍建設董事;

本公司董事陳江山為皇龍建設董事。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個別素地無法整合規劃開發,

短期不易尋求非關係人及較合理的價格,為使資金加速有效

運用及業務規劃以增加本公司營運獲利。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

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3,378仟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土地買賣契約書之價金分期付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鑑價報告及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及

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評估之金額。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 新台幣170,296,12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李青塘估價師。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8)北市估字第000278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使資金加速有效運用及業務規劃以增加本公司營運獲利。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0年5月12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0年5月12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案擬於董事會通過後,授權獨立董事李仰甯為代表人辦理後續簽約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