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補正高林股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0年股東常會(增列報告事項)

日 期:2021年05月13日

公司名稱:高林股 (1531)

主 旨:補正高林股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0年股東常會(增列報告事項)

發言人:吳祥銘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5/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國際路一段246號本公司桃園廠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9年度營業報告。

(2)109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公司買回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4)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5)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6)修訂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報告。(增列)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109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討論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3)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4)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5)討論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2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如下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

股東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議案內容:議案以一項為限,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提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

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

受理期間:自民國110年04月12日起至民國110年04月21日止。

受理處所:本公司財務部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28號11樓。郵寄者以提案函

件寄達受理處所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

寄送,並加註明聯絡人、聯絡地址及聯絡方式。

(2)本公司如因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而須變更股東會開會地點,授權

董事長做相關決議,另屆時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重大訊息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