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長佳智能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日 期:2021年06月18日

公司名稱:長佳智能 (6841)

主 旨:長佳智能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發言人:陳明豐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0/06/11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11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0/07/20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台灣大道二段573號8樓(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案。

(2)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定案。

(3)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訂定案。

(4)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訂定案。

(5)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定案

二、討論事項:

(1)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案」及為上市(櫃)前預計辦理現金增資

發行新股公開承銷,提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案。

(2)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3)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4)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5)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6)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訂案。

(7)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三、選舉事項:

(1)本公司董事全面改選並增設獨立董事案。

四、其他討論事項:

(1)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6/2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7/20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一九二之一條及公司章程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並檢附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

第四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董事候選人名單,

欲辦理提名之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

董事之承諾書、獨立董事聲明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

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人選,董事會得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2.提名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

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3.提名人數超過董事應選名額。

4.提名股東未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

(2)應選名額:董事七人,獨立董事三人。

(3)提名受理期間:自民國110年06月12日至06月22日止。

(4)提名受理處所:長佳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地址:台中市台灣大道二段573號八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