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長興董事會決議發行110年度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日 期:2021年05月07日

公司名稱:長興 (1717)

主 旨:長興董事會決議發行110年度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發言人:劉秉誠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5/07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本公司110年度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總額不超過新臺幣30億元

4.每張面額:新臺幣1,000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不超過5年期

7.發行利率:採固定利率方式發行,實際票面利率依市場利率而定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10.承銷方式:委託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待決定後補充公告

12.承銷或代銷機構: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辦承銷

13.發行保證人: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臺灣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為統籌主辦聯合保證銀行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前鎮分行

15.簽證機構:無實體發行,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如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及其指定

之人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