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央債甲7」增額訂8月11日發行買賣
日期:2021年 7月28日
主旨:財政部增額發行「110年度甲類第7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券代碼:
A10107)預計新臺幣300億元整,於發行當日(110年8月11日)在證券商
營業處所暨本中心債券等殖成交系統開始買賣。
增額發行「一一○年度甲類第七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發行資料
一、增額公債發行日期:民國110年8月11日。
二、原始公債發行日期:民國110年6月23日。
三、發行數額:新臺幣(下同)300億元整。
四、票面利率:百分之0.375。
五、償還期限:原始公債償還期限為10年。本增額公債自原始公債發行之日起,
每1年付息1次,10年期滿本金1次還清。
六、公債未償餘額:截至本期增額公債發行日(民國110年8月11日)為止,該期公
債已發行流通在外之公債未償餘額為300億元。
七、應計利息:本期增額公債發行條件與原始公債「一一○年度甲類第七期中央
政府建設公債」相同。增額公債發行日距原始公債發行日為49日,應計利息
為15,102,740元。增額公債每一票面金額5千萬元之應計利息為25,171元。
八、最低登記金額:10萬元,並以10萬元為累計單位。
九、期滿開付日:民國120年6月23日。
十、其餘依照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及借款條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