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央債甲7」增額訂8月11日發行買賣

日期:2021年 7月28日

主旨:財政部增額發行「110年度甲類第7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券代碼:

A10107)預計新臺幣300億元整,於發行當日(110年8月11日)在證券商

營業處所暨本中心債券等殖成交系統開始買賣。

增額發行「一一○年度甲類第七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發行資料

一、增額公債發行日期:民國110年8月11日。

二、原始公債發行日期:民國110年6月23日。

三、發行數額:新臺幣(下同)300億元整。

四、票面利率:百分之0.375。

五、償還期限:原始公債償還期限為10年。本增額公債自原始公債發行之日起,

每1年付息1次,10年期滿本金1次還清。

六、公債未償餘額:截至本期增額公債發行日(民國110年8月11日)為止,該期公

債已發行流通在外之公債未償餘額為300億元。

七、應計利息:本期增額公債發行條件與原始公債「一一○年度甲類第七期中央

政府建設公債」相同。增額公債發行日距原始公債發行日為49日,應計利息

為15,102,740元。增額公債每一票面金額5千萬元之應計利息為25,171元。

八、最低登記金額:10萬元,並以10萬元為累計單位。

九、期滿開付日:民國120年6月23日。

十、其餘依照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及借款條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