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媒變官媒?公視董事會決議爭取國際影音平台後的下一步

公視董事會今天決議爭取「國際影音平台」。(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預計今年上半年上路的「國際影音平台」,文化部原本委託公視執行,卻因委託程序不完備引發爭議,遭質疑「政府黑手伸入公視」。文化部為平息爭議,去年7月底宣布終止委託公視,並於9月委託中央社執行此一平台的前導計畫。

半年後此事再度峰迴路轉,公視25日召開董事會,歷時兩小時的會議,以共識決通過爭取接棒中央社3月底到期的前導計畫,經營國際影音平台。

公視隨後也發布新聞稿指出,公視總經理徐秋華在董事會上向董事們表示,公共廣電制度是當代民主國家的特殊設計和重要特徵,而公共電視就是台灣在民主國家架構下所設置廣電機構。

綜觀各個民主國家的國際傳播,都以輸出軟實力、文化交流、促進國際社會理解為目的,並適時向國際社會傳達該國觀點與立場,例如英國的BBC、日本的NHK等,都肩負著適時傳遞國家觀點、促進文化交流的使命。這與極權、非民主國家以宣傳政府政策,粉飾社會表象的「大外宣」立場,在本質上是截然不同的概念。

欣見公視董事會重啟討論、通過同意爭取國際影音平台案,並期待台灣與國際溝通平台早日完成建構、如期上線。

公視所爭取的國際影音平台案,究竟是政府以招標或去年7月的計畫補助方式,攸關至要。

政府招標或計畫補助?對公視很重要

畢竟招標及計畫補助2種方式在內容版權的歸屬、運作過程及影音內容的自主性都明顯不同,但一個不慎就可能讓公媒淪為官媒、國際傳播質變為大外宣。

依現行採購法令、政府計畫獎補助辦法及其實務運作來看,國際影音平台案若採取去年全案以計畫補助方式給公視,一如前瞻計畫補助公視優質戲劇、文化部補助台語台等,公視不但較能保有版權、運作及內容製作營運的自主性,也可沿用向來的作法,將部份經費以對外徵案或招標方式,徵求民間優質節目製作投標或共同製作(電視台也有節目製作的業務項目),也能避開由文化部直接招標採購媒體的置入行銷疑慮。

國際影音平台若以標案方式發包還有獨立性?

向來公視以公共媒體之姿參與政府競標、與民爭利作法備受影視業界批評。若國際平台採用招標方式,將使公視與政治一臂之遙的獨立性更形惡化、有礙公媒獨立觀瞻,這不是文化部保證不干預、或公視自稱捍衛獨立性就可以交代過去的。

為做台灣國際溝通的內容而讓各界多年致力獨立媒體運作的公視降格為最近被英、德等國禁播的中國環球電視網之流的宣傳官媒,其間的得失不言可喻。

聖經上說: 「你的財寶在哪裡,心就在哪裡」。國際影音平台若以標案方式發包,那就是個由政府出資購買的媒體業務。出了台灣的門,國際上是以官媒或公共媒體來定位台灣國際影音平台?不可不慎。

(讀者投書-本文不代表《信媒體》立場,作者為公視董事徐瑞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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