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薪資水準 業主憂勞資對立

律師孫小萍表示,資訊如果太透明化,競爭對手可以很輕易地計算該公司的人事成本多少,因而引起挖角、跳槽等惡性競爭。(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國人低薪問題如何解決?立委曾銘宗29日指出,若透過公司薪資水準資訊的公開,讓其他企業或員工知道哪些公司有良好制度,或可形成良性的流動與循環。但工商協進會表示,有能力的企業自然會公開資訊,若是強制企業公布加薪水準,以目前社會的對立氛圍來看,恐造成更嚴重的勞資糾紛。

國民黨籍立委曾銘宗29日在「上市(櫃)公司公布薪資水準及調薪情況之可行性」座談會中表示,公布公司的薪資水準、調薪情況,優點是可促進良性循環,大家的起薪都能有所調漲,缺點是恐引起企業間的惡性競爭,但一個成功的企業應該要能夠把員工視為重要的策略資產,能加薪就加薪,中小企業或許還做不到,期望這些上市櫃大公司能帶動良性風氣。

「若立法要企業公布薪資水準,恐是以行政手段強制干涉公司的營運。」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孫小萍表示,企業都已經盡量配合能公布的資訊,如果太細太透明化,擔心會牽涉到個資問題、以及公司的營運秘密,競爭對手可以很輕易地計算該公司的人事成本是多少,因而引起挖角、跳槽等惡性競爭。

「國際上企業揭露員工個別薪資的案例非常少,」安永會計事務所會計師曾于哲以實務經驗剖析,公布薪資等資訊恐涉及公司人才隱私、短期人員異動資訊的保護,企業的競爭力也需要維護。此外,上市櫃公司的財務報告書,其實已有現行規定須揭露相關數據,只要接過簡易計算,就可以得到某種程度上有意義的資訊。

對此,曾銘宗反駁,所謂公布並不是公布員工個人的薪資,而是公布這家企業的薪資調幅、薪資落點,雖然現有資訊已能透過計算看出某公司的經濟水準,但還要經過計算才能了解,就是不夠透明化,最好能清楚、具體的報告相關資訊。

「105年統計資料顯示,77%的上櫃公司到目前為止都沒揭露過薪資水準。」櫃買中心副總經理黃炳鈞表示,由於平均薪酬的調整情形並未強制要公開,各業主不公開的理由多為:薪資是激勵員工的一個工具,每個人的貢獻不同,調薪幅度也不同,若公布平均薪資,恐引起員工內部的議論、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