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所不供電 學甲夜市恐熄燈

中國時報【莊曜聰╱台南報導】 台南市學甲夜市已經有30多年的歷史,也見證地方發展,全盛時期有300家攤商營業,鄰近北門、將軍地區居民都會前來,原本相當熱鬧,但目前僅剩下170家攤商左右,縣市合併後,也是少數就地合法的夜市,也按時繳交政府規費,近期卻傳出有民眾陳情擾鄰,公所也宣告月底將不再供電,夜市攤商將被迫遷移,恐怕會停止營業。 自治會批不顧攤商權益 學甲夜市自治會會長吳三文表示,縣市合併後,學甲夜市依法成立自治會,並向市府提出營運計畫,也獲得通過,在原地點取得使用許可,可以「合法」營運3年時間,現在還有1年,公所說斷電就斷電,是置攤商權益於不顧。 學甲區公所指出,學甲夜市範圍集中在中正路、建國路、公館路一帶,對帶動地方繁榮頗有幫助,但因鄰近民宅,雖然每周僅有一天,但長期下來仍對居民造成困擾。2年前的陳情協調會中,要求業者另覓地點設攤,業者也同意,現在時間已到,公所當然得「斷電」,但若居民願意供電,或業者自行使用發電機,就可以繼續營運,惟仍得早日尋找替代地點。 預計遷移2地仍待協調 據了解,學甲夜市預計遷移的地點有2處,其一的中正南路一帶是早年二港仔遷村時所建築的道路,兩旁並無民居,但因為地處偏僻,部分攤商有意見;日前才停招的天仁工商周邊,傳出也是選擇之一,當地里長表示歡迎;市場處表示,遷移屬於新設,在計畫未審核通過前不得移轉,否則也是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