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所自費修關西東安橋 違反古蹟修復原則?

【黃文垚 新竹關西】

新竹縣關西鎮的東安橋,日治時代就已興建,並被列為縣定古蹟,關西鎮公所去年發現,橋墩水泥保護層剝落,因此自費為橋墩進行修復,但因為是縣定古蹟,沒有先向主管機關報備,縣府文化局事後會勘,雖然認為修復工法符合標準,但還是強調此例不可開。

跨越關西鎮牛欄河的東安橋是東安里民往返市區主要橋梁,這座老橋興建於1927年,為五孔羅馬式拱形石橋,不過,最近鄉親發現,古樸的橋墩被包裹白色水泥,失去原有的拱形石橋樣貌。

關西鎮公所主任祕書 吳祥光:「這部分是去年文化局委託專家,去研究調查過,針對這東安橋保護層以前就損壞,這次我們維修回去。」

東安橋維修計畫是關西鎮公所提案,獲得代表會同意,編列700萬經費,但這座具有歷史價值的古橋,是在民國98年時,被登錄為縣定古蹟,新竹縣文化局表示,依據文資法規定,若古蹟有必要性修繕時,管理單位應向主管機關提出修復計畫,並經古蹟委員們會審查後,才能進行修繕。

關西鎮公所主任祕書 吳祥光:「因為我們的橋是縣定古蹟,照程序要到文化局文資會來報備,我們這程序有疏漏,不過我們有事後,向文化局補這程序也補好了。」

新竹縣文化局副局長 周秋堯:「經過民眾反應之後有到現場去看,看了之後發現它(鎮公所),確實也符合我們在去年度,針對東安古橋的修復,及再利用計畫調查的一個,修復一些原則,以水泥方式來修復,避免鋼筋產生相關一些腐朽,造成橋梁安全的一個考量。」

新竹縣文化局表示,為了避免此狀況再度發生,已發文給縣內13個鄉鎮市公所和古蹟歷史建築管理人,提醒修復原則,一定要先告知文化局,並尋求合格的設計者和施工廠商,避免憾事再度發生,及觸犯文資法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