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擬排除人權議題 民團指中選會設陷阱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7日電)九合一選舉併公投選務惹民怨。台灣公民參與協會等民間團體今天說,中選會提出公投法修法方向主張「人權」不能公投,但人權概念抽象,恐讓中選會成實質審查機關,因此堅決反對。

多個民間團體上午在立法院舉行「抗議中選會公投修法」記者會。台灣公民參與協會理事長何宗勳表示,中選會之前提出幾個公民投票法修法方向,當中很多條文是重返鳥籠公投、大開民主倒車,希望有提案修公投法的立委能注意到「中選會設下的陷阱」。

何宗勳也播放他在西元2010年到菲律賓觀選的影片,當時菲律賓已經啟用網路連署、電子投票,但台灣到現在還做不到,「對資訊發達的國家來講,是很大的笑話」。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吳景欽說,如果修法後要把「人權」列入不得公投事項,「我們是反對的」,因為人權概念非常抽象、種類非常多,如果只規定人權不能公投,就上次所有公投提案,「哪一個不涉及人權?每個都是人權問題」,因此中選會變成實質審查機關,這是他最忌諱的事,上次公投法修法已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就不能走回頭路,堅決反對」。

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召集人王唯治表示,現行法規定公投案成立後,要在1到6個月內舉行投票,公民團體認為應修正,延長為公投案成立後的5到12個月內舉行投票,讓中選會有足夠準備時間;另外,公投是否綁大選,中選會若修正為公投案「得」與全國性同日舉行後,等同授權中選會可決定是否綁大選,將影響公投案的投票率,他們反對。

負數票協會理事長張天鷞表示,他們花費不到新台幣100萬元成立線上電子連署系統,民眾能在手機、電腦上連署,這都是法令上規定要做的,中選會到現在遲遲沒有作為,且據他了解,中選會規劃的電子連署系統要使用自然人憑證認證,但目前自然人憑證只發出600萬張,全國共有1800萬選民,「這有很大缺失」。(編輯:鄭雪文)108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