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複決法律仍需釋憲法庭審判?陳運財:憲法法庭是國家法律最高機構
立法院11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的人事同意權案,大法官被提名人被問及的議題仍是圍繞在死刑存廢議題,國民黨團日前擬提案針對死刑存廢進行公民投票,讓人民直接決定死刑存廢。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若公投複決法律案後,還需經大法官釋憲法庭審判?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回應,若涉及憲法解釋,仍須進入憲法法庭司法審查範圍,「畢竟憲法法庭還是維護憲法的最高機構」,翁曉玲批評大法官權力無限大,「憲法法庭成太上皇」。#央廣記者鄭佑漢採訪報導#
針對長期以來社會高度關注的死刑存廢議題,國民黨日前擬提案推動針對死刑存廢問題進行公民投票,讓人民直接參與決策,決定死刑存廢。立法院11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的人事同意權案,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到,若釋憲法庭大法官做出的釋憲判決違反憲法,是否涉及大法官擴權?若人民對於釋憲案結果不滿,能否用公民投票複決?
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現為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長期專攻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學研究,他回應,法庭在維護「權力分立制衡」及「維護人民基本權」的觀點,來進行司法審查,對於司法違憲審查跟民主主義間的衝突要怎麼衡平,他回應,兩者間仍盡量維持相互尊重,陳運財說:『(原音)目前民主主義有兩項是憲法肯定,一個就是立法院間接代議的民主,另外一個就是公民投票方式,那麼確實違憲審查會有點衝突,就是盡量夠維持相互尊重,然後司法審查能夠盡量能夠做憲法守護者的角度。』
陳運財重申,即使公民投票結果,由立法院針對公民投票創制的方式來立法,仍有可能進入憲法司法法庭的審查範圍內,畢竟「憲法法庭還是維護憲法的最高機構」。
翁曉玲則批評,若公民投票後的結果,人民仍無法自決,還需要經憲法法庭審查,那大法官權力無限大,「憲法法庭成太上皇」。陳運財解釋,大法官的權力不是無限大,只是在憲法規範的違憲審查職權之下,做憲法的保護者。
另外,史雪燕因中國國籍問題,無法順利遞補南投縣議員,遭內政部撤銷公職一事,翁曉玲質疑,就現行憲法中固有疆域仍包含中國,詢問陳運財「大陸人是外國人嗎?」
陳運財回應,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對於大陸人民的基本人權跟國人一律保障,但對於參政權就有限制,是基於公共利益的考量,陳運財說:『(原音) 從憲法的觀點,仍要來看這樣一個具體的個案,所涉及的是憲法有關哪一個部分的基本人權的保障,用這樣的標準來進行審查。』
對於大陸人民是否具參政權,陳運財強調,基本上在李登輝前總統宣告抗亂時期終止,已不把中華人民共和國視為叛亂團體後,最終仍需依具體個案作為審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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