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大外宣 鄭自隆質疑法源

公視今年6月提報文化部的「109年發展國際數位傳播計畫」,4年內涵蓋項目,包括(一)後疫情時代,國家整體傳播策略之推動;(二)突破中國壓力,打造照外傳播台灣觀點和視角之國際平台;(三)向全球傳達我國之文化與價值,展現內在軟實力;(四)讓台灣走向世界,讓世界看見台灣。

董事之一鄭自隆表示,設立國際宣傳頻道是否有急迫到必須動用「救命錢」的行政院第二預備金?且《公視法》未提到公視可對外進行國際宣傳,法源依據上大有問題。

鄭自隆憂心,「計畫所寫的節目及新聞單元都十分平穩,但拍過片的人都知道,相同的腳本交給不同的導演拍,呈現的結果也不一樣,誰能保證內容一定合乎「公共價值」,再說中國大陸央視頻道很多節目分開來看都很不錯,但合起來擺在央視就是宣傳,不是嗎?」

他指出,董事各持立場,他都予以尊重,但他最終投下反對票,就是認為不論在法律上或精神上,公視都不適合做國際宣傳,盼下屆董事會遴選,審查委員要好好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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