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司機夾傷人 最重可吊照6個月

台北市 / 雷雅 羅大偉 張容輔 報導

公車車門夾傷人意外層出不窮,過往要是有夾傷事件都只有對業者開罰,於是交通部預告修法,要是乘客上下車駕駛人沒有注意,導致乘客受傷,將會加罰駕駛人,最高可以吊扣駕照六個月,最快下半年就會上路。

公車一停靠女大生起身刷卡下車,沒想到車門突然關閉,當場夾住女大生的脖子,再看看這名婦人,好不容易趕上了公車一個箭步踏上了車,車門卻緊急關閉夾住了她的腳,婦人整個摔倒在地還被駕駛拖行,直到其他乘客大喊司機才發現夾到了人,類似的事件層出不窮,以台北市為例每年平均超過50件公車夾傷人事故。

按照現行法規公車如果夾傷人,會依照公路法開罰業者九千到九萬元,但對駕駛人沒有罰則,於是交通部決定修法,未來駕駛疏失導致乘客受傷或重傷,將會紀違規點數三點,或是吊扣駕照三個月至六個月,最快下半年度就會實施。

客運站副站長邱森琳說:「駕駛在門打開之後,乘客上下車之後停留個一兩秒,再把門關起來,避免臨時忘記要下車,突然衝下車的乘客注意到他們的安全。」

加強教育訓練關門前再三確認,就是擔心有突然衝出來的民眾,除了民眾上下車要隨時留意外,這次修法加重罰則,就是希望能夠讓民眾搭得安心。

原始連結



更多華視新聞報導
左腳剛踏上就關門 女乘客遭公車拖行
「李義祥條款」拍板 過失致死最重判10年
防夾感應裝置不足 電扶梯傷人1年3起
【台語新聞】嚇! 彎腰取行李突關門 乘客險遭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