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急煞害孕婦流產「僅賠6千」 議員轟北市府包庇業者
國民黨北市議員李明賢今(19)日揭露,一對40多歲的準父母,千辛萬苦終於透過試管懷孕成功,準媽媽今年7月15日早上10點多搭乘光華巴士247號公車從內湖進市區,在車上準備下車刷卡,卻因公車駕駛未注意前車狀況緊急煞車跌倒,不幸導致流產,陳情人終日以淚洗臉,但準父母投訴過程,北市公運處卻偏袒業者,甚至拒絕提供影像檔,裁決所也僅採納司機的片面說法,最後僅理賠6000元。李明賢痛批,公運處包庇無良公車業者,「難道一條人命只值6000元?」
上述事件根據台北市交通裁決所的台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意見書,肇事責任幾乎採納對公車業者與司機有利的說法,包括公車屬於「剎車減速」、「正常行車」;女乘客「未緊握扶手與欄杆」才是肇事責任,最後判定駕駛和光華巴士無任何肇事責任。
李明賢表示,他介入調查才發現疑點重重,不僅司機陳述車速與紀錄器車速不符合,公運處過程中完全幫業者撐腰,不僅多次拒絕提供車內影像,一開始還怪罪當事人「沒有握扶手」必須負最大責任,在他辦公室取得錄影畫面之後,公運處堅持當事人「沒有緊握扶手」,不僅幫業者撐腰到底,還宣稱影片不得公開,如此百般阻撓,實在啟人疑竇。
他指出,根據影像檔,司機行車過程甚至還戴耳機,特別是事發當時還大喊「緊急剎車啦!抱歉!」質疑當時已經屬於緊急剎車,到底司機未注意前車而緊急剎車,還是在聽電話或聽音樂而分神?影像證據也顯示業者仍有相當的肇事責任。
此外,李明賢指,還有諸多疑點,包括鑑定報告指稱公車是屬於「剎車減速」、「正常行車」,鑑定報告車速是20公里;而調閱影像發現,車行速度達26公里,甚至從路碼錶(車速紀錄表)當時也可能達到30公里以上,裁決所為何僅採納司機的片面之詞(「警方談話記錄」依照駕駛的說詞判斷當時的行車時速)?另,到底當事人有沒有「未緊握扶手與欄杆」?公運處一開始不願意提供影像?到底在隱蔽什麼事實?甚至當影像檔呈現當事人握住扶把,公運處官員還堅稱「沒有確實緊握!」「握扶手」與「確實緊握扶手」的差異在哪?
李明賢說,根據台北市公車駕駛行車與進離站及搭乘年長作業要點,駕駛必須透過廣播提醒乘客坐穩或緊握扶手,駕駛是否落實嗎?駕駛當時戴著耳機,是在聽音樂還是通話?公運處不用懲處或再行調查?他說,根據公運處統計最近3年資料,光華巴士在各聯營公車評鑑幾乎每年都是末段班;在民眾申訴部分,109年服務缺失558件、110年579件、111年559件、112年720件,顯見光華巴士劣跡斑斑,如此不良紀錄,難道公運處還要繼續縱容包庇?
李明賢表示,從影像資料發現,駕駛違規在先(戴耳機),甚至還緊急剎車,裁決所鑑定報告顯有疏失;公運處一開始拒絕提供影像,甚至在議會下達索資後,仍威脅議員辦公室「若公布有法律責任」,種種不尋常動作,顯見公運處淪為業者幫兇,建請交通局重啟行政調查釐清肇事責任之外,全案也應移送政風調查,釐清公運處長李昆振、裁決所長蘇福智是否涉及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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