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補教師學經歷 教育部:不違個資法

公開補教師學經歷 教育部:不違個資法

立法院上個月三讀通過修改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定補習班須揭露老師的真實姓名,但教育部日前卻將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中的補教老師學經歷資料下架;教育部今天(6號)澄清,暫時下架是有個資洩露的疑慮,現在已經確定公開資料不違法,因此已經再度上架。(戎華儀報導)

立委柯志恩6號抨擊,教育部4號將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中的補習班老師學經歷,以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為由,在網站中關閉,有替補教業者護航的嫌疑。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司長黃月麗表示,教育部在2號上午與補教相關團體開會討論,與會者反映開放查詢老師的學經歷可能違反個資法,教育部為審慎起見,暫時將資料下架,6號確認沒有違法疑慮,因此已經在系統中重新開放查詢。

黃月麗:『我們現在已經確定,在教育部的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做老師學經歷的公開,事實上從個資保護法或是消費者保護法,以及短期補習班的管理準則,相關規定來講,是合法的,是沒有這樣子的違反個資保護的疑慮。』

黃月麗強調,維持補習班資訊公開,是教育部一貫的立場。

(圖:教育部提供)